(法新社洛杉磯22日電) 好萊塢話題女星琳賽羅涵(Lindsay Lohan)因違反緩刑規定,今天遭法官判處120天拘役,外加在洛杉磯郡和婦女中心社區480小時的勞動服務。
洛杉磯郡高等法院索特納(Stephanie Sautner)法官今天裁定,24歲的琳賽羅涵遭指控在她居住的威尼斯海灘(Venice Beach)洛杉磯海濱附近珠寶店順手牽羊,偷走1條價值2500美元的項鍊,違反2007年因酒醉駕車遭判的緩刑。
琳賽羅涵的律師立即宣布,他的客戶將對此判決提出上訴。預料她將以7萬5000美元獲交保。(譯者:中央社王黛麗)1
- Apr 23 Sat 2011 11: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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違緩刑規定 琳賽羅涵得吃牢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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